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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与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 项目公告
我司拟对位于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溪道676号 的 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与位于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1666号 的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进行维修(安装),竭诚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应标。
一、具备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提供与本工程类似相关的施工过往记录。(可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或装饰工程施工资单位优先考虑)
二、工程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与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
2.工 程 量:工程总量以实际施工为准。工程预估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请投标单位按照上述工程预估量分别进行报价。
3.工程项目说明:
(1)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的产权单位为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古龙食品工业园的产权单位为厦门古龙集团有限公司,经上述产权单位委托由我司统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验收等工作;
(2)同安电光源一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为不确定工程项目,如该工程项目在投标单位中标后一年内仍未实际开展的,则该工程项目自动终止。在上述工程开展期内,中标单位就该项工程的报价应持续有效。
4.工期要求:
(1)同安电光源二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同安电光源一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自收到工程项目启动通知之日起30天内。
5.质量要求:满足琉璃瓦安全防护标准,材料选用符合行业标准。
请有意参加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现场勘探、测量后再投标。
三、特殊要求:
1.投递截止日期:2022年7月14日17时(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咨询、获取采购文件的联系方式:
经办人:吴洁 电话:0592-7263582
电光源一区现场勘察联系人:游舒闻 电话:13599917081
电光源二区现场勘察联系人:吴洁 电话:15060710801
古龙工业园现场勘察联系人:柯志伟 电话:13459224642
2.书面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可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或装饰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优先考虑)请邮寄或递交到: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溪道676号(js5金沙2004cm西门)卢春梅 收,联系电话:0592-7263613。
以上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司印章;放置在同一个密封信封袋内密封并盖印章,应在快递封面明确注明投资的物资(服务)类别名称,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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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与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服务说明书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工程施工文件所有内容,按工程施工文件要求提供工程施工相关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概况
招标单位:js5金沙2004cm
项目名称: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与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
工程地点:同安电光源一园区、同安电光源二期园区与古龙食品工业园
工程量:工程总量以实际施工为准。工程预估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请投标单位按照上述工程预估量分别进行报价。
工程项目说明:
(1)同安电光源一期、二期园区的产权单位为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古龙食品工业园的产权单位为厦门古龙集团有限公司,经上述产权单位委托由我司统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验收等工作;
(2)同安电光源一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为不确定工程项目,如该工程项目在投标单位中标后一年内仍未实际开展的,则该工程项目自动终止。在上述工程开展期内,中标单位就该项工程的报价应持续有效。
工期要求:
(1)同安电光源二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同安电光源一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工程项目:自收到工程项目启动通知之日起30天内。
质量及技术要求:
满足琉璃瓦安全防护标准,材料选用符合行业标准。
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须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具体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工程日期完成,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计划开标时间:_2022_年___7_月_15__日
评审方式:我司召集评审小组进行集中会议评审,评审期间将根据报价结果与具有竞争性的参与单位进行价格磋商。(参与单位无需到达现场),评审现场如有任何与投标人相关的问题,通过电话对接联系。评审后第一时间以《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再联系签定工程合同。评审组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综合分析投标人各项指标,评审主要因素:工程质量、资质单位、工程报价,参与单位技术能力 ,售后服务,资信情况,有利于采购人的其它优惠政策等。
工程施工文件 应包括以下文件(每页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所有工程施工文件 均放置在同一个密封信封袋内,密封方式,并在信封面上明确注明投资的物资(服务)类别名称。
序号 | 文件名称(每页加盖印章) | 供方需提供 |
1 | 报价单(原件) | 必需提供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必需提供 |
3 |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或装饰工程施工资质 | 可提供 |
其他:
参与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参与单位同意我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参与单位按本合同标额的10%向我司支付违约金。若我司员工向投标人索贿,参与单位应向我司或我司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我司应为参与单位保密。
我司上级主管单位厦门轻工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8楼
电子邮箱:jcs@xmqinggong.com.cn举报电话:0592-5820053
附件二同安电光源一期园区琉璃瓦加装防护预估单(防护网529.65米).xls
附件三古龙食品工业园琉璃瓦加装防护预估单(防护网358米).xls